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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83节 怀恶不悛令审案 权宜之计嫔实现 (3 / 4)

        “郝怀等人作证,是无效之词,他们与李家签有卖身契约。明律规定:‘同居亲属有罪,得相为容隐’,‘凡告人者,告人祖父不得指其子孙为证,弟不证兄,妻不证夫,奴婢不证主。’他们给李家,不能作证。”周忱在旁听人群中,没举手高声地说,旁听人听得真切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证人!你们与李家,签过契约?”县令问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李家大人,捡我们进李家,我们在纸上摁过手印。我们没见啥契约。郝管家到李家最早。他与李老爷学几个字,当的管家。郝管家最清楚。”苏斯是护院小头目,归郝怀管家管。苏斯小心翼翼地说。其他护院附和,将畏惧的目光投向哥仨脸,像是偷窥。孙嫔听骆红说过李家契约情况,孙嫔看着地想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苏斯说得对。我十岁那年,老爷捡我进李家。我今年五十,四十年了。我二十五岁,李老爷教我识一些的字后,让我当上的管家,一直到现在。”郝怀尽心竭力笑地说。李豹点头,冲县令附和,表示认可了郝怀话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原告所说契约,李家可有?”县令看向被告地问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几年以前,民女在李老爷办公地方,捡到一张纸。纸上有很多字。民女识几个字,怕有用没扔随身存衣兜。逃出李家后,民女无意掏兜,看到那张纸。民女最近找人看,人家说是一张卖身契约,请大人过目。”骆红没经允许,掏出一张纸地说,并递向公堂。书吏过来,拿去递给给县令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念一下!”县令没接地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嗻!买卖人执照。洪武时期,户部颁发:海山养的小女小影十岁,因家穷,无能力养育。该女卖与永城李时间,终身为奴。身价二十两银。双方认可,凡后世子孙,不得反悔。口说无凭,立此存照。中见人,郝怀。县令:涂银。立字人:莫路、李时间。洪武二十年,正月二十日。红印章。”书吏读完契约,就又给了县令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被告!这些护院,均有家奴契约?”县令问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县令大人!他们没有。三妾骆红有,是我家家奴,家有契约为证。我家要追回,违反家规的骆红。”孙嫔想起,在京城骆红被追一事。骆红有卖身契,被告是否拿出来契约,追骆红回李家?孙嫔想着没出所料,李豹说别人没契约,还专提了有契约的骆红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被告追骆红回家,得另行立案。原告说的,被告可有反证?”县令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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