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章 缺人 (6 / 18)
“夫刑者,制死生之命,详善恶之源,翦乱除暴,禁人为非者也。
圣王仰视法星,旁观习坎,弥缝五气,取则四时,莫不先春风以播恩,后秋霜而动宪。
是以宣慈惠爱,导其萌芽,刑罚威怒,随其肃杀。仁恩以为情性,礼义以为纲纪,养化以为本,明刑以为助。
上有道,刑之而无刑;上无道,杀之而不胜也。
.......“
缓了一口气,傅青再言道:“刑者甲兵焉,鈇钺焉,刀锯钻凿,鞭扑榎楚,陈乎原野而肆诸市朝,其所由来,亦已久矣。
若夫龙官之岁,凤纪之前,结绳而不违,不令而人畏。
五帝画象,殊其衣服,三王肉刑,刻其肤体。
........
周王立三刺以不滥,弘三宥以开物,成、康以四十二年之间,刑厝不用。
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,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