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八章 军功分配 (4 / 18)
到了秦末战争期间,各方基本都采用这套制度。
刘邦的汉军在战争期间大量授予军功爵位,但是对这些有爵位者的社会评价和实际待遇已大大打了折扣,以至于刘邦在战争结束后特意要发布文告,要求各地政府尊重有爵位的退伍官兵。
而他的儿子汉文帝刘恒接受文臣贾谊建议,允许百姓出粮买爵位来增加政府收入。
后来的很多皇帝更进一步,经常为了某项政治目的而宣布“赐天下民爵一级”,甚至赐民爵二级、三级,人人有爵位也就等于是人人无爵位,爵位不再是什么激励的因素。
以后各代不再有类似的普遍性的爵位制度。
汉武帝为了推进对匈奴的战争,另行设计一套17级“武功爵”,名义上是奖赏作战勇敢的将士,但实际上却和原来的爵位一样可以卖钱。
从低到高有“造士”、“闲舆士”、“良士”、“元戎士”、“官首”、“秉铎”、“千夫”、“乐卿”、“执戎”、“左庶长”、“军卫”等名目。
秦汉以后由于社会所看重的是职官,再赏赐爵位没有激励意义。
到了西晋,军功也分为两个作用。
对于世家高门来说,军功是他向上一步的敲门砖。
对于那些普通士卒来说,军功能够让他得到数量可观的钱粮,并且军功足够的话,甚至还可以免除税赋。
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,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