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
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
    第47章 三权独立是秦帝国专利 (6 / 6)

        “还没有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呵呵!

        “等你看后就明白了。宪法中规定,法权大于人权,无人能凌驾法律之上,皇帝同样受到法律约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秦桧插话道:“婉儿姑娘,根据《秦帝国宪法草案中规定,皇帝就是个摆设,没有实权,只是象征性的国家代表。与唐朝时期的三省六部,从本质上是不同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在这里小小解释一下,三权独立的国家体制,不是西方国家发明的。大秦帝国建国时创建的三公九卿制才是最原始的三权独立制。

        大秦帝国的丞相权力极大,皇帝想下什么诏、传达什么旨意,必须要丞相同意,否则会被丞相拨回。御史台监察百官;太尉掌控天下兵马。

        汉朝延用秦帝国的制度,所以,丞相权力也很大。当然到了武帝时,独尊儒家{假的,只是儒家的外衣,实际是法家},废除百家,给诸子百家带了极大的伤害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隋、唐时,丞相的权力才慢慢被皇帝收回。到了清朝时期,丞相就是个摆投,没有任何实权,实权都在上房行走上。

        什么是上房行走,就是皇帝看中某一人,直接调到身边当差,分管朝中诸事,干好了继续上房行走,干不好,滚蛋,回原单位。上房行走是什么职位呢?没品位、没职位,说难听点,就是皇帝身边的奴才。

        【This chapter is finished reading】
  •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