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90章 三法司之分工 (1 / 10)
之所以说大理寺侵占了刑部的一部分职责,这就要提到大理寺的另外一个职能了。
复核京城范围内杖刑以上的案件。
说这个,就得从京城,包括西京长安,东都洛阳,在大唐的特殊地位说起。
总所周知,大唐在建构整个官僚体系的时候,基本原则是四个字,强干弱枝。
强,强在哪里?
强在关中、中原。
强在京、都周边。
强在西京长安,东都洛阳。
事实上,在州府一级的行政设置上,只有西京长安、东都洛阳,与北都太原(大唐李氏的龙兴所在),设置为府,其他的地方,都叫州。
不光是名字上有所区别,级上也是不同,京兆尹、河南府尹、都是四高官,那都是卸任之后,便有能力冲击政事堂的高官了,跟外州刺史所谓的“从三”根本就不是一回事。
那么问题就来了,四衙门的案件,交给你刑部这样同样四的尚省六部审核,还合适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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