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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347章 你儿子 (5 / 10)

        亲自动手的,是漕帮侯七。

        具体缘由,是侯七要谋夺王公子手上的一副瘦金体字帖。

        侯七招供,是你儿子张公子指使他去夺贴的,并且暗示他,可以采用任何手段,事实上,这幅“可愿柳下走”的瘦金体字帖,也最终落到了你儿子的手上,并且以此为礼物,用来讨好洛阳南市田记金银铺的瑾姑娘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,你儿子招供,承认了指使侯七夺贴,却没有指使侯七杀人,并且提供了一条新的内容,给了侯七六十贯的费用,用来奖赏他办事。

        介绍完了情况,谢直就停口不言了,看着张员外郎,不话,意思听简单,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,你看着办吧。

        张员外郎听了直嘬牙花子,人家也做过河南县的正印官,对司法审判的案子也不陌生,一听谢直介绍完案情,就知道这事麻烦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死人了,是既定结果,谁都无从更改。

        人是侯七杀的,他跑不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问题就留在了张公子的身上。

        侯七他是受了张公子的指使,如果查实,就是“谋杀”,张公子属于“造意”,按照“造意为首”的大唐法理,张公子就是首犯,判罚只会比侯七重不会比侯七轻,具体到这个案子,就一块上断头台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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