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8章 美娘案 (1 / 7)
案子一出,美娘所在地的县令就直接给出了判罚。
妇人谋杀丈夫,恶逆,属“十恶”,按律斩。
伤而未死,减一等,绞。
因为涉及到了“斩”、“绞”之类的重刑,必须上报刑部。
刑部一审查,直接就给打回去了。
美娘谋杀未遂,按照凡人谋杀来判,按律当绞,由于伤而未死,而且还有自首情节,减两等,流放二千五百里。
县令不干啊,继续坚持“绞”。
刑部也不虚,一口咬定是“流两千五百里”。
公文流转的具体过程就不说了,反正越折腾越大,最终折腾到了李老三的龙案上了。
李老三也头疼,得了,把六部九卿都叫来,在政事堂相公的率领下,大家商量一下子吧。
这个案子主要的矛盾点,有两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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