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
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
    第八十七章 税改 (2 / 3)

        原奏中:“臣等奏明,在津设厂制造新式纸币,建筑厂房,俟机器越,即行开印,以为整顿财政之造端,宗旨在整齐币制,广为推行,收回向用生银银元及民间私发钞票,渐次此中关键自以部库之出纳为本源,而尤须设银行为之操纵维持,始能畅行无阻。各省官商所设票号、钱庄大致虽与相类,特公家未设银行,则国用盈虚之大局不足以资辅助。见拟先由户政府设法筹集资本,采取民间银行章程,斟酌损益,迅即试办,以为财币流转总汇之所”。

        可见,大顺中央银行的设立是出于整顿币制的直接考虑。

        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,朝廷在户政府票号以外,又成立了官业银行,资本一千一百万元,主要经营存放款、买卖荒金荒银、汇兑、划拨公私款项、代人收存紧要物件等业务,在国家出现紧急情况时,还可向户政府请求拨款接济市面,除纸币发行权外,基本具备了近代国家银行的主要职能。

        到孝宗朝时,户政府票号和官业银行合并为户政府银行,不久又改称大顺银校

        户政府为此厘定《银行则例》,谓“管理官款出入”为国家银邪应尽之义务”、“其经理国库事务及公家一切款项,并代公家经理公债票及各种证券”,资本为2600万元,主要经营存放款、短期拆息、各种期票的买卖和贴现、买卖生佥生银、汇兑划拨公私款项及货物押汇、代收各种票据、代存紧要物件、发行各种票据以及发行货币等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周培公主持的中央财税体制改革中,政事堂会同户政府、户政府票号、官业银行订立的《统一国库章程》中又规定:国库分总库、分库、支库三种,总库设于京师开封,分库设于各省,支库设于地方;凡国库,由库支大臣管理,其保管出纳则由大顺银行任之;国家收支各款,均须汇总于国库。

        为实施这一公库制度,大顺银行及其前身还先后在津、上海、金陵、苏州、广州、长崎、昭南、金山、甘州等20多个地方(主要是商业大都会)设立了分行或分号达五十多处。

        公库制度改革期间,朝廷又设立了邮政银行,将轮船邮政存款皆由该行经理。

        属于财政特别会计的公库由此初步建立。这一时期公库制度的变化反映出由传统向近代的转变:首先,实物库藏继续缩;其次,货币尤其是银行信用货币在公库收支中的地位明显增长。

        统一公库制度的建立,对当时中国的财政和经济都具有积极意义,货币符号代表的财富取代了实物形式的财富,从而改变了呆滞、笨拙的贵金属搬憎度财政资金的落后方式,不仅节省了搬运费用和损耗,还方便了财政资金的调度和运用,同时也有利于政府在财政紧需时进行透支,并利用存放款进行投资。

  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,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
  •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